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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烟盒无法消亡,是因为中国的传统文化限制? | 今日话题

2016-03-17 刘文昭 今日话题
导语
 

今日话题

我国的烟盒可能是世界上最不恐怖的,这种情况可能还要持续很久。针对一些国家已立法规定在烟盒上印烂肺、烂牙、骷髅等重口味警示标识,全国人大代表,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段铁力表示,在烟盒上印警示图片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目前也没有印制的打算,并强调中国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并没有违约。这两点,段局长所说的都不对。



漂亮烟盒不算我国文化传统,更不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用“民族”“文化”这类高大上的字眼反对重口味标识,并不新鲜。2008年,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上,中方代表就曾表示,中国烟盒上的名山大川是历史文化的积淀,放上难看的图片是“对广大公众的污辱和不尊重……从民族感情和文化基础上有保留意见”。


这是典型的倒果为因错误。要知道,世界上不少国家过去的烟盒也曾设计精美,充满文化气息。原因无他,烟盒本身就是香烟的“名片”,精致而有品位的烟盒能够吸引顾客,增加产品销量。如果这能算是文化传统,很多国家都有这种传统,没有任何独特之处。为了公民健康,别的国家能够果断抛弃,我们也没有理由例外。


漂亮烟盒大行其道,算不算履约了呢?当然也不算。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和与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ITC项目)曾发布《中国的烟草健康警示——有效性的证据和对行动的指导意义》,这份2年前的报告,恐怕段局长没看过。因为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目前相关的警示规定远未达到《公约》第11条的要求以及《公约》第11条实施准则所推荐的最佳实践标准:



文献来源:《中国的烟草健康警示——有效性的证据和对行动的指导意义》


如果这都能算履约,真不知道什么样才是违约。


不严格履约,是对公众健康赤裸裸的蔑视


或许有人觉得如何标识警示语只是小事一桩,不影响控烟大局。但事实并非如此。ITC项目2013年的一项研究发现,图形健康警示可有效降低总体吸烟率。如2001年加拿大开始采用图形警示烟盒后,该国吸烟率下降了12%~20%。因为中低收入国家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水平通常更低,研究人员认为这一措施对中国在内的中低收入国家的有效性可能更高。



一图胜千言


这很好理解,相比于纯文字警示,图片警示更直观,效果持续时间更长,图片产生的恐惧感也能增强吸烟者戒烟的动力。更重要的是,烟草企业通常利用包装建立品牌形象,减少人们对健康危害的感知,而图片警示能很好地抵消烟草企业的误导作用。


相反,中国一成不变的纯文字警示不仅不能有效降低吸烟率,甚至民众对警示语本身都已麻木。《中国的烟草健康警示》调查发现,面对2008年版的文字警示,近八成的吸烟者认为烟盒上的纯文字警示既不会引起愉悦也不会引起反感的情绪反应。


当被问到该健康警示是否让他们感到害怕时,74%的吸烟者称“完全不害怕”,仅10%的吸烟者觉得这些警示“非常可信”。虽然2012年我国的警示文字字体有所加大,但面积没有变化,仍仅占据烟盒正面及背面的30%,这样的微调也很难改变公众对警示的麻木状态。



改版后的警示语在促使吸烟者戒烟上效果不大     图表来源:《中国的烟草健康警示——有效性的证据和对行动的指导意义》


2008年,在中方代表团《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表态的当晚,中国被与会的200名全球NGO代表授予“烟灰缸”奖,“颁奖词”是:“宁要漂亮烟盒,不要公民健康。”时至今日,图片警示的有效性已被20多个国家证明,但烟草专卖局还坚持不采用,这种对民众健康赤裸裸的蔑视,国内各部委恐无出其右者。


挨骂也要保烟盒,是因为烟盒已成烟草“最后的广告”


为何烟草主管部门对烟盒百般维护?因为这几乎是香烟最后的广告机会了。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规定,每一缔约方履约方应在履约5年内,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这导致烟草行业做广告越来越难,以中国为例,新修订的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虽然有人认为大众传媒和公共场所不明确,给烟草广告留了后门,但与过去相比,依然有重大进步,“意味着全面禁止烟草广告时代来临”。


在这种情况下,烟草行业自然会百般阻挠对烟草包装的限制。国内的烟草行业扯起“文化传统”的幌子,国外的烟草企业则诉诸于法律。


2012年,澳大利亚出台《香烟简明包装法》,该法律在添加警示图片的基础上,进一步禁止澳大利亚国内制造、销售以及进口的香烟使用其自有的商标、图案和颜色,须采用统一的深橄榄绿色包装。烟草公司自然不甘心,纷纷利用旨在消除贸易壁垒的贸易协定向澳大利亚提起诉讼。一些公司不仅亲自上阵,还“收买”一些国家代为诉讼,如和澳大利亚没什么贸易关系的乌克兰,就向世贸组织投诉过澳大利亚的包装规定,英美烟草集团则帮乌克兰支付诉讼费用。



澳大利亚的香烟包装规定引发不少国际诉讼


烟草公司为了烟盒如此下血本,除了广告因素,更有对“吸烟厌恶”文化的恐惧。“吸烟有害健康”人人皆知,但要让人们对这种恶习产生厌恶感则是另一回事。一个设计精巧的烟盒能够含蓄地传递出吸烟是潇洒的,但是一个印着烂肺、阳痿、出生缺陷儿童的烟盒,则更容易让人觉得吸烟者寿命缩短、健康状况欠佳、不负责任。从一个重口味烟盒拿出一支烟,恐怕不会有多少人会觉得这是有个性和潇洒的行为。吸烟行为的形象被丑化,香烟消费自然也会受影响。



这样的广告基本不会在媒体上出现了


让烟草行业主管部门主导控烟,是与虎谋皮,这种局面必须改变


中国控烟进程一直缓慢,和控烟工作的顶层设计脱不开干系。我国控烟履约工作部际领导小组由8部委组成,组长单位是工信部,国家烟草专卖局是8部委之一;局长又是工信部党组成员,国家烟草专卖局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又是“一套人马两套牌子”。负责卖烟的又是控烟的,烟盒上印图片这种举手之劳的控烟方式一直不能实施,就不足为奇了。



澳大利亚香烟警示标识不断改进,青少年吸烟率不断降低


纵观世界控烟工作成效不错的国家,都是由卫生部门主导控烟,美国控烟规划的制定是美国卫生部和疾控中心( CDC) ,执行部门是CDC;英国控烟规划的执行部门主要是卫生部和地方政府;挪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参与规划执行的部门主要为卫生部、地方政府和各控烟场所,同时强调其他多部门和社会机构配合参与。


以上各国均明确把与烟草有利益相关的部门排除在控烟工作之外,强调政府、非政府组织等通力合作。为什么他们宁愿跟非政府组织合作也不愿意和财大气粗的烟草公司合作?世卫组织的观点可以作为注解:烟草业的利益与公共卫生利益之间存在根本和无法和解的冲突。


所以,烟盒上印不印“烂肺”照,就不该由烟草局长来答,而是让卫计委官员来回应才对。


结语
 
今日话题
截止到2012年底,不算其他部委投入,不算地方补助金,仅财政部就投入了600亿控烟资金,控烟进展依旧缓慢;效果奇佳,政府几乎不同投入一分钱的图片警示却被以各种理由搁置。这种局面凭什么不能改变?


事实说《中国二孩生育意愿调查报告》出炉啦,快来点击观看!


第3467期 本期责编 刘文昭

出品 腾讯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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